[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2017-05-06   来源:合同协议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释义】本条规定了当事人就合同中质量等内容的补充确定。

合同的标的、数量是合同的必备条款,需由当事人明确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无法确定,合同不成立。

当事人约定了合同的标的、数量,不影响合同成立。对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费用未做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确定。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通过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http://m.bjjpsf.com/gongwenfanwen/3099/

分享

热门关注

车位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文(精选4篇)

合同协议

网吧转让合同协议书(合集四篇)

合同协议

茶叶购销合同协议精选4篇

合同协议

住家保姆合同协议书锦集四篇

合同协议

照顾老人住家保姆合同协议书【4篇】

合同协议

护工合同协议书【3篇】

合同协议

车位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文汇总五篇

合同协议

关于保姆雇佣合同协议书照顾老人【五篇】

合同协议

车辆挂靠合同协议书范文三篇

合同协议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精选五篇

合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