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城读后感300字(合集3篇)

2024-02-24   来源:读后感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文城读后感300字(合集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文城读后感300字篇1

春节之后,就陆陆续续有人问我看过余华新作《文城》没有?当我说准备读一下石黑一雄的《克拉拉与太阳》时,更多人向我推荐《文城》。于是,昨天中午我在网上下单买了一本,黄昏的时候快递就已经送到,晚上就开启了我的文城之旅。

我相信喜欢看《文城》的读者,会远远多于喜欢看《克拉拉与太阳》的书迷。同样是讲述民国的故事,《文城》让我莫名地想起徐浩峰和他笔下反复描摹的民国武术家世界。徐浩峰想要写那些消逝在时光里的武师,和一并消逝掉的“规矩”,也就是他们所坚持的人生态度。《文城》同样写的是民国时期的乡土人物,着力渲染的是他们所坚持的“义”。义,需要在非常时刻才能体现出来,因此《文城》近乎于一个传奇故事,余华又没有在写法上炫技,所以喜欢这本书的人应该不少,人们永远都喜欢听故事。

义的另外一面是情,并不是相对相反,而是彼此成就。《文城》的故事是以情开始,如果故事不是发生在中国北方的农村,那么你多半能看出这句话: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是想娶一位太太,这已经成为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主人公林祥福带着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女婴,背着全副家当,一路风尘仆仆从黄河北岸来到江南,只是为了来找寻他失踪的太太。他唯一的线索是知道太太的家乡在文城,那里出门都要乘船;他唯一的依仗是他爱着他的太太,他相信曾经的一纸婚书。这是人们喜欢的故事,传奇都这样开始,寻常人做出了非常之事。

余华依然是很好的作家,人们反复这样称赞。对于这个结论我没有任何异议,但对于他们称赞的理由,我却有些怀疑。我不喜欢《兄弟》,当年买了一本上册之后,就没有买下册;我也不喜欢《第七天》,认为那是一本糟糕的作品。即便我不喜欢,我也得承认余华做出的尝试,他想用实验性的写法,他想要批判社会现实,无非是做得不好而已。《文城》里没有这些东西,于是小说变得非常容易读,我怀疑人们的赞美只是因为这一点,感谢大师没有让自己费力气。换个角度想,人们不喜欢写作上的尝试,也容易因为批判社会现实而感到不安。《文城》是安全的,余华给出了安全绳,可以稳稳当当从头看到尾。

我把《文城》视为一本幻想小说。一方面是因为余华的文笔,他成功地让全书拥有了独特的质感,清冷、幽微、迷茫,足以和其他民国故事区分开来,那是余华自己的江南小镇,余华自己的民国人物,自始至终都让人感到一层微凉;另一方面是因为余华把一切都简化了,除了土匪和北洋军,所有人都是好人,都相亲相爱,都守诺重信,不会因为土地或者经营而产生任何矛盾,安安静静地成为主人公的背景板。中间或许有一些细微的羁绊,改变了人物命运的走向,但那也不过是为了把主人公推向命运的砧板,这样他才能为了自己所坚持的义而肉身成道。

所以,我不认为《文城》可以进入余华最好的那批作品之列,也许可以成为余华最好读的作品之首。有人说《文城》是一部“爽文”,这是用网络小说来做比,认为它和那些主人公杀伐果决,步步登天的网络小说一样,都是为了给读者带来阅读上的“爽感”。原因很可能就是这种幻想小说的写法,主人公无论在黄河以北还是长江以南,都可以轻易置办下一份惊人的家业,然后等待着命运降临古怪的灾祸。只要他想成就,他就必然得到,就像是他要找寻的文城,在地图上并不存在,但是他还是最终抵达。他要找寻的太太,虽然两次离开,他还是最终相遇。因为作者对故事的控制力如此之强,对人物命运的控制力如此之强,最后读者可能会发现,人物都不大需要性格了,他们只需要执行小说里安排好的命运就行。

至于说文城这个概念,在小说里也变成一种可有可无的东西。一个男人,找寻他永远找不到的一个城市,其实和这本小说关系并不大。如果看过这本书就知道,关于这点找寻的意义在小说正文里几乎是不存在的。反而是靠《文城》后面四分之一的《补》,才多少有了点感觉,在找不到的城市里其实和找不见的女子重逢,但是当事人并不知道。如果让我来评判的话,《文城》(补)写得最好,其次是《文城》的上半部,最次是《文城》的下半部。《文城》到了中部之后,失去了前半部的圆润与流畅,简直变成了另外一个独立的故事。

或者我也可以这么说,如果《文城》的上半部做得足够好,那么其实不需要《文城》(补)来做个交代,也不需要下半部引入土匪和子女婚事来把主人公送上祭坛。命运无来由地给主人公送来一位妻子,又无来由地让她消失,他从黄河北岸找到江南小镇,无来由地在那里停留下来,最后无来由地死去,其实这样也就够了。现在的写法,反而像是为了让读者看得懂,又额外添加了许多内容和波折。青烟一样的命运,青烟一样命运的给与和夺去,以及青烟一样命运里的永远看不清,这才是文城存在的必要吧?

文城读后感300字篇2

奇怪的是,馀华在我的印象中,似乎一直是颓废的中年男性。其实他今年61岁了。

他的新作《文城》,这几天非常热闹。我去附近的书城,紫色封面的文城满是山谷,摆在最引人注目的地方。

当然,这取决于它。但是,我看完之后有点模糊,觉得这个作者可以是馀华,也不是馀华。

在这期间,读莫言的新作《晚熟的人》虽然是短篇小说集,但是看的过程很稳定。这就是莫言。特别是在现场听了他的演讲后,书中的宾白短语,剪斧子,感到民间幽默,他是他……

不是说文城不好,只是说这个作者是江南三部曲,望春风格的非,或者喜欢写南京,擅长写民国的葛亮,我也会在短时间内混淆。

当然,只是短时间。

馀华的锋利和无情的冷酷一定会出现在书里。

《文城》是民间传说故事,时间在兵荒马乱的民国初期,地点主要在被称为溪镇的南方村庄。

主角林祥福抱着女儿从北方旅行到现在,他在龙卷风中通过溪镇,暴雪后留在溪镇。他找了一个叫小美的女人,他的妻子,他的女儿的母亲,她离家出走了两次,第二次失踪后,林祥福根据记忆中妻子南方的口音来到溪镇。

这个找妻子的理由是引子,就这样停止了。

更温柔残酷的故事才正式开始。

林祥福在溪镇遇到了同情的好朋友,彼此托付了孩子和家人的生命,遇到了乡绅风格的商会会长,遇到了崩溃逃跑的北洋军,遇到了真正冷酷、屠杀村子的强盗,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暴力,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侠义溪镇的朋友,他的北方家乡的管家,其实包括妻子,失踪的美丽。

很多人说这是一部讲情义的传奇小说。故事中,无论是主角还是普通人,他们都表现出纯粹而令人钦佩的神话善意——甚至十多岁的孩子。陈耀武在母亲的忍痛催促下追上了强盗,机智地回到了林祥福的女儿林百家。

耀武被砍耳朵,却被另一个叫和尚的土匪救下

从这里开始,擅长用无情、白描写暴力的馀华开始出现。

匪徒的头张一斧,是全书中胆怯的人物。书中其他人物的情义有多朴素,张斧的残暴和屠杀有多细致和恐怖。

馀华没有遗力,描写了很多暴力场面,和他以前一样——我记得到现在为止他在短篇中,写了大人如何把孩子放在死地上。读者看到,不仅会感到心理上,还会感到生理上的不适。

莫言的《檀香刑》也详细描写了刑法的残酷和窒息。我夏天读的这本书,背很凉快。

但是,认真的文学暴力描写没有意义吗?是作者的噱头还是隐性疾病?

正好相反。

在严肃的文学中,这是唤醒人们的眼睛,唤醒人们的良知,寻求人们记忆的手段。鲁迅说:悲剧就是把好东西砸给人看。纯文学中有节制、客观的暴力,实际上包含了记录和谴责。那是睁开眼睛看人的种子,做什么让栗子变得可怕,变得害怕警惕,变成了丧钟长鸣。

因为历史和现实永远比文学更真实和可怕。

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人们都踏上战争和暴力,现在也没有灵魂。电影艺术也是拯救士兵瑞恩、血战钢锯岭、1917等古典战争场面,也是恐怖心理的打捞和警告。

因此,风格变得繁茂的馀华,在文城中进行了两种比较,完全明确了。

一是人们之间的纯良、情义和勇敢,与土匪无人性的残酷对比。

一是动荡社会的焦虑与恐惧,与世事与命运烟雾般的微弱对比。

馀华的名作是非常年轻时的短篇《十八岁外出远行》。在这位先驱的奇怪意义无限的短篇中,18岁的我远行,但不知道方向,遭遇了世界的打击和凉爽。61岁的馀华,显然很温和。故事还没有酷,但文城的补充部分使命运雾更加悲伤柔和。林祥福和小美,其实在溪镇遇到了——林祥福并不陌生。

最后的写法也很美,作者仿佛停留在溪镇西山这个隐蔽的地方,不再跟随主角,看着护送棺材的人们离开,听着他们的对话声越来越远,直到消失。

文城读后感300字篇3

作者余华是一个有力量的作家,读者总能在他的文字中感受到人性。我喜欢余华他文字中传递的情绪、价值,也为此深深感动。从《活着》中的徐福贵到《文城》中的林祥福,他们一生的甜蜜与辛酸既使我感动,又使我悲痛。

林祥福是个好父亲。余华笔下的主人公都有悲惨的一生,林祥福也是这样一人。幼时丧父,年仅五岁的他,在还没能理解父爱的时候他就已经再也无法拥有了,但是他却用自己的行动去关爱、呵护自己的女儿林百家,没有享受过父爱的他却能让孩子拥有父爱。林祥福对林百家的爱让我感动,他带着还在襁褓中的女儿不远千里寻找孩子的母亲,在船上遇上龙卷风的时候,他没有丢掉孩子独自逃命,当被狂风雨水冲击惊醒后,从惊慌到大声哭喊最后低声呜咽的描写,好像看到林祥福就在我的眼前,那样绝望,我想他一定很爱很爱女儿。他的一生都在失去,而现在他拥有的只有年幼的孩子了。当陈永良看到林祥福递过来的一大叠钱之后,不可置信的问钱就放到孩子身上,孩子丢了怎么办,林祥福的回答更让我惊讶——“女儿丢了,我还要银票干什么?”什么是钱财乃身外之物,这是对这句话最完美的诠释。

我一直都在想,逃走两次的小美,林祥福就如何能确定孩子就是自己的呢?他就从来没有怀疑过吗,这是他对人盲目的信任吗?或者这就是老实人呢?

林祥福是一个好伙伴。自从他在溪镇扎了根,收到来自当地居民的关心,感受到陈永良一家的温暖,他就用他的一生来回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饱读诗书的母亲教会了他为人处世,教会了他正直善良,教会了他生活,环境和群体的耳濡目染,才让我们认识了一位感动大家的林祥福吧!所以当他离开溪镇再次踏上寻找“文城”的路之后选择再次返回,是不是也因为感受到这一片土地的淳朴呢!他用自己的技能带着陈永良一家摆脱了贫困,林祥福用自己的劳动回馈了乡亲们,用自己的生命报答了顾益民的奶水恩情,当他同意去交赎金时,一定已经知道自己是回不去了的,这样的他也让我感动,我想用世间最美好的词语来形容他、赞美他。

林祥福是有气节的。土匪让他吃了那碗炒肝,他宁死不从,但是孤身一人的.他,哪里是土匪的对手,尤其面对凶狠毒辣的张一斧。当那一把尖刀刺进林祥福的左耳根时,我对张一斧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恨。陈永良只是让他双目失明,让我感到惋惜,我恨不得自己提笔将张一斧写死,但是对待敌人,确实不应让他死的太痛快,而是让他生不如死,我的想法确实有点恶毒,但是我的同情却不是杀人无数的张一斧不值得拥有的。这样美好的一个林祥福再也没有了。

一个勤劳踏实的北方大汉,一个认真坚定的丈夫,一个温文儒雅的父亲,是我喜欢的样子。

文城读后感300字(合集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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