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工作实施方案【15篇】

2022-02-04   来源: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ldquo方案&rdquo,也就是说,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和案例之前呈现的方法是&ldquo方案&rdquo。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创城工作实施方案的文章15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创城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为重点,以进一步强化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属地管理责任为核心,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改革现行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夯实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等基层基础,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推进防疫安全监管重心下移。

  二、总体目标

  根据我县免疫无口蹄疫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保护区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当前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实际,坚持因地制宜、按需设置、明确责任、择优选用、提高待遇、强化素质,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热爱本职、恪尽职守、扎根基层、服务畜牧业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保障全县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职责。村级动物防疫员主要承担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养殖场(户)动物免疫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等公益性任务;

  协助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动物诊疗等工作;

  辅助实施饲养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监管,开展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协保理赔;

  配合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

  (二)配置数量。严格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意见》(X政办字〔2018〕X号)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现有行政村居数每XX个行政村居数设立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

  (三)选聘程序。县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制定严格的选聘标准、聘用方案和管理制度,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及分配的选聘数量,对社会公开招聘。严把学历、年龄关,原则上优先从现有村级动物防疫员、乡村兽医、畜牧兽医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

  (四)管理方式。所招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管理使用的办法。县畜牧兽医部门负责村级动物防疫员岗前和在岗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各乡镇(街道)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研究制定本辖区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明确其权利及责任,建立健全考核奖惩进退制度,并依法约定各方法律责任,优胜劣汰,建立完善进退机制。对不能胜任防疫工作或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防疫员,各乡镇(街道)可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推进改革步伐。县畜牧兽医、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条件保障。要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将基层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乡镇(街道)要为防疫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办公设施设备等,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必需的交通、防护、信息终端等工作保障。

  (三)明确责任分工。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在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集中办公,不得以各种名义调至其他单位从事与畜牧兽医专业无关的工作。

  (四)积极稳妥推进。各乡镇(街道)要科学核定村级动物防疫员配备数量、人员待遇和经费测算,尽快组织实施,确保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村级动物防疫员改革任务。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做到招聘程序合法、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妥善做好原村级动物防疫员解约工作,实现平稳过渡,维护好社会安全稳定。

第2篇: 创城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坚持政治方向、问题导向、分类指导、务实重效的原则,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充分运用全省教育系统以案促改典型案件,全面促进以案促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省教育系统以案促改典型案件的剖析,以案促改、以案促防、以案明纪。深挖思想根源,查找思想上、制度上、体制机制上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在思想上制度上筑牢防线。

  三、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军峰 (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尚素红(副校长)

  任艳丽(副校长)

  组 员:曹兆权 丁进勇 孙景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建办公室,丁进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实施。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深刻学习省选典型违纪违法案例

  组织全体党员,通过“三会一课”、座谈会、学习讨论等形式学习省高校纪工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在全省教育系统范围内重点选取带有共性问题的涉及资金管理等方面的10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结合本校实际,额外筛选典型案例一并开展以案促改,认真分析,增强以案促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时间安排:8月-10月

  (二)结合典型案例深刻剖析问题原因

  具体查摆剖析如下:1.在党的领导方面,是否做到了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践行“两个维护”、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2.在党的建设方面,是否做到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3.在管党治党责任方面,是否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4.在思想政治方面,是否做到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强化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5.其他方面的问题。

  时间安排:8月-10月

  (三)整改问题,提高学校支部水平

  围绕典型案件和身边人身边事,敢于正视问题,撰写剖析材料,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查摆剖析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跟踪问效,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时间安排:10月

  (四)完善学校有关制度

  通过以案促改,学校要建章立制,修改完善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或存在漏洞缺陷的制度,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定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制度高效运行。

  时间安排:10月底

  清丰县明月湖小学

  2020年8月18日

第3篇: 创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工作的意见》(司发〔2019〕2号)、《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实施方案》(湘司办发〔2019〕4号)、益阳市《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实施方案》(益司发通〔2019〕22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着眼于实现到2020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坚持“依法根治”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切实形成从立法到普法守法、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执法司法的全过程、全时空覆盖,努力为根治欠薪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对劳动监察行政执法的协调与监督。着眼于实现到2020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突出工程建设重点领域,配合有关部门摸清欠薪底数,加强工资支付执法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执法情况专项检查,推动完善地区间监察执法协作机制,构建横向执法网络。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协调作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责任单位:行政执法监督股〕

  (二)深入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集中开展农民工与劳动合同调研服务活动,通过提供主动服务,完善预防措施,防止年底集中爆发欠薪现象。深入劳务用工、工程建设属地,对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与劳务用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发挥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针对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全面法律体检,建立体检档案,跟进服务措施。对劳动合同签订与劳务用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排查,提供个性化、多元化法律解决方案,形成书面普查报告(要有情况,有数据,有分析,有案例,有对策)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公律股、基层股〕

  (三)推动欠薪纠纷从集中化解到及时就地化解。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坚持调解先行,大力加强涉及农民工欠薪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根据农民工用工特点,聚焦农民工主要输出地和用工地,在建筑工程、餐饮住宿、物流快递等重点行业,展开针对性、经常性排查,对排查出的纠纷隐患,建立台账,及时预警化解。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积极动员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加大对涉及农民工欠薪纠纷的调处力度,加强权益保护。统筹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加强工作协调联动,完善农民工欠薪工作常态化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经常,努力实现治理欠薪工作从源头上抓、从根子上抓,努力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解为事先预防,变集中化解为平时化解。〔责任单位:基层股〕

  (四)专项做好根治欠薪领域的普法与依法治理。依托网站和“两微一端”等平台,加大欠薪违法、依法支付薪酬的普法宣传,推动实施对欠薪违法行为的依法治理。组织和深化“送法到工地、到企业”等活动,宣传欠薪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督促企业增强法律意识,规范劳动用工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按规发放工资。〔责任单位:法宣股〕

  (五)全力做好欠薪维权法律援助工作。优化12348和县法律援助中心0737-8821907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以下简称热线)全时空服务,努力提高热线解答农民工讨薪法律问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根据条件设置专门窗口,确保农民工及时得到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通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欠薪农民工一律免于经济困难条件审查,简化审批手续,努力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对可能引发群体性讨薪或敏感重大的案件信息,法律援助机构要及时与劳动监察执法机构、政府信访等部门互通情况,协助做好相关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县法律援助中心〕

  (六)创新做好公证服务根治欠薪工作。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指导督促拖欠工资的企业与劳动者签订还款协议,并由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配合司法部研究建立完善公证失信当事人名单管理制度和公证机构主动催缴制度,对于办理还款协议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后,仍逾期拒不还款的欠薪企业,支持公证机构在签发执行证书前,先予申报纳入失信公证当事人名单,按照一定的程序及时实施失信惩戒。〔责任单位:公律股〕

  (七)统筹做好欠薪维权各项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律师持续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协助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帮助农民工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并与“法援惠民生·服务农民工”品牌建设统筹衔接,进一步扩大活动规模,延长活动时间,打造活动品牌,推动活动开展常态化。加强和规范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推动有需求的企业建立法务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或者选聘外部法律顾问,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发展,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组织司法鉴定机构认真做好农民工欠薪维权诉讼专门性问题的司法鉴定工作,积极提供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依法为农民工欠薪维权提供专业技术支持。〔责任单位:公律股、县法律援助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根治欠薪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迅速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将“根治欠薪”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党和政府形象、不忘初心的实际行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力以赴、全力作为,努力实现到2020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

  (二)狠抓工作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根治欠薪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要求,层层抓好落实。要加强工作协调,积极与财政、人社、银行等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形成根治欠薪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效果。要形成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实地调研,摸清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注重运用信用手段,加大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力度,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健全预防和解决欠薪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广播电视报刊、平面广告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运用公益广告、动漫、微视频等宣传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线下互动及服务活动,进行全方位宣传,为根治欠薪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及时梳理和总结工作成效,对工作中发现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典型及时上报县局,推荐到市局、省厅,在全省范围内加以推广宣传。

第4篇: 创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月23日全市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组织部《关于集中开展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整改 全面提升基层党建质量的通知》(邵组〔2018〕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办事处的实际,中心校党总支决定今年2月下旬至4月中旬集中二个月时间,对当前基层支部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薄弱环节以及支部书记党建述职评议反馈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确保各各支部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一、聚焦主要问题,全面摸底排查

  1.贯彻落实党章和十九大精神情况。各支部是否对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等党内重要法规和《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的通知》,《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则(试行)》(邵市发〔2015〕14号)、《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履行基层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工作办法》(邵市办发〔2017〕14号)等文件进行分类指导集中学习,是否组织集中宣讲,是否交流讨论,是否资料整理规范。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否实现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三个全面覆盖,《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的通知》是否纳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是否按要求开展支部班子成员履行基层党建“一岗双责”情况述职评议考核,考核结果是否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依据。各支部是否将党建工作纳入党员个人绩效考核的内容。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情况。各支部要对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清理排查“会前准备、召开会议、会后整改”等各环节资料和会议记录是否完整、规范。民主生活会:是否有请示和方案,领导班子及成员征求意见清单、对照检查材料和整改清单,会议记录,情况报告和情况通报;组织生活会:是否抓好集中学习、开展谈心谈话、深入查摆问题、认真整改落实,是否按“一会五评”要求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是否按照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相关资料是否整理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是否按规定过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纪实管理:是否制定纪实管理实施方案,是否按要求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并按时开展,会议记录是否规范、完整、清晰。支部主题党日:是否制定支部主题党日实施方案,明确主题党日具体日期,是否全面推行到每一个党支部,每月开展一次活动并有完整的活动记录、影像资料等,是否建立专门台账。党总支结对联系的支委是否到点指导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

  3.发展党员情况。各支部要对2014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开展一次自查,重点检查是否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完成规定的4个阶段、25个具体程序以及执行发展党员计划、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等方面的情况。是否落实好了年度党员发展计划。是否落实发展党员“八项制度”(即培训制、票决制、公示制、责任制、指导制、推优制、纪实制、预审制)。是否存在程序和资料不规范。是否存在发展党员“近亲繁殖”“人情党员”“关系党员”“带病入党”等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党员“进出口”渠道是否畅通。

  4.党费收缴管理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邵组〔2016〕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文件,并据此核实党费缴纳基数、比例、金额。对2008年以来的补交党费是否按要求落实到位。是否按党费缴纳标准按月缴纳党费,是否规范填写党费账本、党费证,是否及时上解党费。

  5.党组织设置与换届。各支部的设立和撤销,是否履行相关请示批复、大会选举等程序要求。是否严格执行按期换届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对各支部的设置和按期换届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6.基层党务工作队伍情况。党建工作站是否按照“六有”标准规范建设。学校党支部班子是否配齐配强,是否在学校起到了领导核心作用,支部班子成员是否履行基层党建“一岗双责”。

  7.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各支部要以党支部“五化”建设为统揽,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党员积分管理情况:是否制定党员积分管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积分内容、扣分内容,设计好积分管理卡。是否安排专人负责积分日常管理,建立积分管理台账。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情况:各党支部是否制定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方案。2017年度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是否按程序规范开展,并对相关会议记录、资料整理归档。基层党组织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情况:年初是否专题研究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有会议记录、在党务公开栏内公示)。党组织书记是否开展岗位承诺,支部班子成员是否开展公开承诺,公开承诺书是否上墙。对上年度查摆的党建工作突出问题和省市县乡党建督导及“双述双评”会议中发现的党建工作问题,是否及时研究并整改到位。是否及时专题传达、学习、研究落实上级党建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基层党建活动开展情况:是否按要求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

  8.党员档案和党员电子身份信息情况。各支部是否建立标准化的党员档案室,并逐一清查完善党员档案资料。对党员档案遗失的,是否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确认党员身份的,是否按规定予以补办《党员登记表》。党员档案日常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安排专人按时、准确、完整录入党员电子身份信息。党员电子身份信息管理是否合规。

  二、实行销号管理,全面彻底整改

  1.召开支委会议专题研究。各支部要在3月12日前召开支委会议,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八项基础工作的排查整改工作,制定好方案,要责任到人、时间到天。要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干负责制,集中力量打好歼灭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实行台账管理,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

  2.深入开展清理排查。要聚焦文件明确的八大基础工作,全面开展清理排查。3月15日前,各支部要将问题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和问题排查整改台账(模板见附件)报中心校党总支。

  3.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对清理排查出的问题,各支部要实行销号管理,整改到位一个,销号一个。3月21号前,各支部要将整改落实情况报中心校党总支。中心校党总支将对各支部基层党建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4.切实抓好办点示范。4月10日前,各单位要做好办点示范,中心校党总支将确定做得好的党建示范点,4月10日前后,中心校党总支牵头,组织相关支部负责人到党建示范点观摩学习,进一步提高我办事处各支部基层党组织的硬件、软件水平。

  三、强化工作调度,落实主体责任

  各支部要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问题整改和定期研究解决问题,确保通过清理排查和集中整改,统筹推进各支部党建重点任务落实落地,持续强弱项补短板,促进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大提升。各支部书记要亲自抓,落实工作力量,适时调度推进。中心校党总支将对此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严督实导、强化问责,对工作不落实的将严肃追责。

第5篇: 创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XX市党委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XX局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切实加强我意识形态工作,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按照党中央、区、市党委的部署,要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机关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中,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科室(队)领导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一是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旗帜鲜明站到意识形态第一线,责无旁贷承担起领导责任,掌握主导权,打好主动仗,落实好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XX、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局长为分管领导,负责直接领导责任。二是班子成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反分裂渗透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所)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科室(队)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三是纪检监察室协助局党组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二)成立意识形态组织领导。为进一步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XXX 综合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主要负责对意识形态总体态势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向局党组报告分析研判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好督导检查;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的组织协调、网络宣传及与本部门信息平台的管理;负责舆情信息情况发布、收集、投诉查处工作;做好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局党组意识形态定期情况通报、上报材料等工作。

  三、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位是渎职的理念,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检查考核制度机制,围绕师市有关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一)加强意识形态情况分析研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兵团和师市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局党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定期向上级党委宣传部门报送专题汇报意识形态舆情信息,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部通报。

  (二)加强意识形态宣传工作。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党纪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活动的落实。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按计划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

  (三)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把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到阵地管理之中,利用好局网站、公开栏、企业例会、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等宣传平台,建立“去极端化”大宣教格局,积极开展大宣传、主题宣讲活动,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大讲堂”阵地作用和“三支队伍”重要作用,扎实做好“去极端”宣传教育工作。

  (四)加强意识形态制度建设。局党组要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明确专职人员负责网络宣传监督工作,保证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协调,健康有效开展。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与有关职能科室要开展网络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等宣传和信息通报工作制度的落实。

  (五)加强意识形态监督处置。一是局党组要针对错误言论,表明态度,对重大事件、重大节点发生的社会舆情积极响应,及时处置,制止群众事件,造成负面影响。二是办公室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对公开场合出现的错误言论,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和应对,组织开展对突发舆情的引导和疏导,防止负面影响的扩大。三是要加强对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媒体的监管,主动开展网络舆情监督和舆论引导工作。四是各科室(所)依据担负工作职责,特别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分析、通报,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针对性地引导,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维护意识形态工作良好格局。

  (六)强化意识形态监督问责。局党组和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各级和绩效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及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如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四、检查考核,责任追究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一)定期向上级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要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不作为”“慢作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对领导班子成员、科室(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纪依规严格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6篇: 创城工作实施方案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班主任队伍是促进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引领学生健康成长的关键因素。为充分发挥优秀班主任教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全面提升我市班主任队伍的整体素质,打造石家庄市班主任工作的特色品牌,经研究决定建立石家庄市名班主任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优化班主任人才结构,建立健全骨干班主任队伍培训、培养机制,充分发挥名班主任工作室的引领、示范、辐射和孵化功能,不断提升全市班主任工作专业化水平,提高班级综合管理能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学生、心理健康、业务精湛的优秀班主任队伍,为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创建目标。根据班主任专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工作室功能,培养一支在建班育人中勇于改革创新、破解难题的中青年骨干班主任队伍;总结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新时期班级建设的实践经验及理论成果;探索一个符合班主任成长规律、适应石家庄教育改革发展的班主任培养机制。
  (二)创建任务。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区域教育现状制定县(市)区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方案与实施计划。按照县(市)区年度发展3-5个工作室,有条件的直属学校年度发展1个工作室的目标,积极创建县(区)级名班主任工作室,市教育局组织专家每年度从中遴选命名20个市级名班主任工作室。
  三、基本功能
  (一)培养功能。工作室要把人才培养作为第一要务,主动依托专家力量,综合利用各类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研修活动,促进每个成员的专业发展,做到定时、定点、定内容,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
  (二)研究功能。工作室要围绕我市当前班主任工作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积极探索有效的破解对策,提升成员的反思和创新能力,形成研究成果并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工作室要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提交工作总结和研究报告,为全市班主任队伍专业化建设献计献策。
  (三)引领功能。工作室要承担市级班主任的培训和指导任务,注重向其他学校、区域发挥辐射引领作用,通过观摩会、现场会、论坛、专题讲座、微信平台、网络博客等形式,在更大范围内推广班主任工作优秀经验,营造开放共享的良好氛围。
  四、管理设置
  (一)人员构成。每个名班主任工作室有1名带头人、10名以内成员(本校成员不超过工作室总人数的20%)组成。市级由市教育局组织遴选、审核和授牌。
  (二)管理办法。每期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实行市、区(或直属学校)两级共建。名班主任工作室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思政体卫艺处,负责总体协调并定期组织专家进行指导、检查、评估、考核和奖惩;工作室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进行过程管理,按照面向全市、服务学校、协同发展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招收成员,定期开展工作;工作室所在学校指派一名校领导具体管理,协助完成任务要求;带头人优先推荐参评石家庄市骨干教师、名师评选,优秀成员所带班级优先推荐参评石家庄市优秀班集体。
  五、入选条件
  (一)带头人入选范围和条件
  1.各级各类学校在岗班主任、从事班主任管理工作、教研人员。具备9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中学教师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对特别优秀的班主任,职称要求可酌情放宽);
  2.忠诚于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模范履行班主任职责。获市级及以上的各类教育教学荣誉称号或奖项,所带的班级获市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3.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主持国家、省、市以上德育或班主任工作的课题研究或在省级(含省级)以上专业核心期刊发表过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个人学术专著;
  4.具有较强的团队建设、组织活动及沟通交流的能力,具备带教和指导青年教师的经验。
  (二)成员入选范围和条件
  1.在岗班主任,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备3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
  2.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
  3.近5年来获区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称号或奖项,所带班级获区县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参与区县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其成果在公开刊物上发表。
  六、主要职责
  (一)工作室带头人职责。带头人是工作室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工作室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管理等责任,应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规划。研究制定工作室建设规划、年度实施方案以及配套的培训研讨等计划。
  2.组建团队。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的支持下,可突破地域局限招收成员,形成一个年龄结构合理、知识能力互补、团结协作的团队,并指导成员制定个性化发展规划。
  3.制度管理。制定并完善工作室的各项制度,为成员建立发展档案,定期对其考勤、学习和发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建立工作室档案,注重资料积累,定期向管理办公室汇报运行情况;遵守财务制度,合理使用经费,定期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4.日常运行。指导确立重点研究课题,围绕研究任务与内容,组织并带领成员深入学习、讨论研究等,指导成员总结和反思,形成论文、书籍、课程、资源包等成果,并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形成工作室的特色与风格。
  5.成果辐射。加强经验总结和成果转化,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跨工作室、跨区域的交流活动,通过博客、微信、论文集等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推广工作室的经验和成果。
  (二)工作室成员职责。成员是工作室建设的主体,承担工作室建设和发展等责任,应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工作室建设和自身发展情况制定并完成个人规划和目标,每学期末总结并在所属学校做现场汇报,进行二次培训,带动学校班主任共同提高。
  2.遵守工作室各项制度,积极参加工作室的学习、科研、展示、整理档案、书写总结等各项活动,完成带头人所分配的任务和作业,与其他成员团结合作,为工作室整体发展贡献力量。
  七、考核评价
  工作室在每学期开始前提交一次工作计划,运行满半年后提交总结和过程性材料。工作室运行满两年,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考评,围绕工作室的自身建设、在培训指导成员成长方面的业绩、在班主任工作课题研究中发挥的作用等方面,通过查看原始资料、听取工作室汇报、考评成员发展成绩、访谈学校意见、召开现场观摩会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优秀”的工作室予以表彰,“不合格”将撤销工作室建制。
  工作室满期后如需延期,必须考核为“优秀”等级,并符合相关条件,按相关程序再申报。对因岗位变动等不能继续担任带头人和成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校、县(市)区教育局签署意见后,报管理办公室审批后,可退出工作室,并按有关程序另行选拔。
  八、保障措施
  (一)条件保障。名班主任工作室要有独立的办公室,由其所在学校提供办公用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基本办公设施,有条件的还可提供投影仪、照相机、电子白板等设备,并配置一定的专业书籍资料。
  (二)制度保障。工作室的岗位职责纳入班主任工作管理。为保证带头人履行好职责,带头人所在学校须为其适当减少一般性的日常工作。工作室所有人员所在学校要做到平均每周给予半天时间用于处理工作室业务,具体时间由带头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掌控。
  (三)经费保障。工作室由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学校三级共建,市教育局对市级名班主任工作室给予经费支持,县(市)区教育局和工作室所在学校也要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九、推选办法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名班主任工作室创建工作,并从中择优推荐上报(长安、新华、桥西、裕华各2个;其他县市区和直属学校各1个)。于2018年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见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市教育局415室,电子版发至sjzmbzr@163.com。
  (二)市教育局成立专家组组织召开评审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考评,评审结果公示一周通过后,正式命名石家庄市名班主任工作室,并颁发证书。
  联系人及电话:刘革林 黄 琦 86033067

第7篇: 创城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州、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命案防控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为手段,以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为重点,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最广泛地号召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齐抓共管,最大限度遏制命案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不断巩固和发展和谐康普的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

   坚决确保“三个不发生”:坚决确保不发生命案;

   坚决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安全案件;

   坚决确保不发生有影响性全乡治安大局稳定的群体性事件,通过整改命案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2020年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全面高质量落实,确保在命案防控方面,实现2020年命案发生数同比下降,力争不发生命案,不发生群死群伤的案件,全乡命案破案率达95%以上。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命案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由和慷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工作重点

   以预防和减少可防性命案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抓源头预防,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效防控婚烟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命案;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落实居家监护责任,有效防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伤害致人死亡案件;

   加强出租房屋、公共娱乐场所等服务业和重点行业治安防控力度,有效防控酒后杀人、激情杀人等命案;

   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未就业就学闲散青少年等重点人群排查摸底,加大监管力度,有效防控命案发生。加强命案快侦快破,坚持“命案必破”,提高对命案犯罪的震慑力。

   (一)狠抓目标管理责任。按照2020年平安建设任务要求,落实好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定期督促检查,落实责任,确保平安建设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责任部门:党政办、综治中心)

   (二)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是提高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系统的运用,督促各村、综治委成员单位及时录入、调解、回访排查出的矛盾问题,紧紧围绕家庭邻里纠纷、琐事纠纷、感情纠纷、民间债务纠纷等重点矛盾问题、全面深入开展易到发命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二是紧盯矛盾问题排查、化解、稳控情况。实行每周开展一次矛盾问题排查工作,每月开展一次跟踪回访工作,随时掌握动态,对可能引发“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矛盾问题,按照“四定三包”(定牵头领导、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化解、包反馈)的要求,及时发现,就地化解。对于本级无法化解的,迅速逐级上报,妥善应对。对在工作中了解到的有可能引发个人端事件的信访信息要及时通报乡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并跟进工作,有效防止命案等极端案(事)件的发生。每月召开综治例会,听取黄任单位矛盾问题化解情况,掌握工作进程,督促各责任部门落实举措,确保因久拖不决而引发矛盾激化,发生命案。三是强化信访排查预测。高废重视初信、初访的处理,切实提高初责任部门落实荦措,确保因久拖不决而引发才盾激化,发生命案。二是强化信访排查损测。高度重视初信、初访的处理,切实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作用,做到联防、联调、联动,发挥整体合力。加大对不安定因素的分析和预测,对情绪极端、扬言报复社会或他人的来访人员,要及时通知乡政府、派出所,主动关注动向、落地核查及全力做好解释劝导,引导正确的信访途径和司法途径维护个人利益,防止矛盾的扩大和激化,发生危害他人生命的案(事)件发生。四是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红袖章队伍等作用,提前介入发现的矛盾纠纷,避免因情绪激动、泄愤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责任部门: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各村)

   (三)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与救治。乡民政所要协调各村、派出所开展筛查随访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全县具有肇事肇祸风险的严重精神障得患者底数,健全分类台账,更新电子信息系统、落实包保责任。各村要不断加强与民政所、派出所的联系,一方面,继续实施居家看管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扩大居家监管精神疾病患者签约服务的模式,解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无力监护或监护不力的情况。另一方面,积极为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申请低保或予以政策范围内的救助帮扶。按时给精神病人发放药品,每月及时上报病例用药随访情况及病人死亡情况,确保信息互通,情况互明。民政所、派出所、各村要对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每月回访一次,掌握现状,视情况进行约束或收治,确保应治尽治、应管尽管。(责任部门:乡民政所、派出所、各村)

   (四)加强重点人群管控和帮扶。

   1.在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控和帮扶方面。各村、司法所、派出所要细化任务分工,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各村工作人员力量,对刑满释放人员、***人员、吸毒人员、邪教人员等特殊人群进行全面清查摸底,逐一查清居住、工作、生活情况,登记造册,建立风险评估、分级管控、分类施教等工作机制,防止漏管、脱管、管理不严的问题出现。建立定期跟踪回访制度,根据实际表现,适时调整管控措施,严防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加大人文关怀,大力组织技能培训,切实解决就业、就医、基本生活保障等实际困难,做好安置工作。(责任部门: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各村)2.在重点青少年的管控和帮扶方面。积极开展对重点青少年群体调查摸底工作,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在学龄期的可采取劝学返校等方式,开展继续教育;

   超过学龄期的可协调各方关系,落实就业措施,避免再次流入社会。建立定期跟踪回访制度,掌握思想动态,适时调整管控措施。建立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保障机制,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实现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零障碍”。深入开展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设立维权站,开展“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婚法、继法、儿童保护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将贴切群众生活的法律知识生动形象的进行多种形式的传播,以正确的方式维护自己权利。(责任部门:司法所、中心校、派出所、各村)3.在流动人口管控方面。落实“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工作模式,派出所、各村要全面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依托警务室、网格管理等,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摸清全乡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底数,加强流动人口聚居区等复杂部位、高危人员摸排,全面采集、登记、核对实有人口信息,建立数据共享、实时更新的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系统,强化数据分析,查询比对、关联应用。加强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落实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经常性开展入户走访,通过对出租房屋信息的摸排实现对流动人口信息的全面掌握,做到底数清、情况眀,同时,要对外来人口进行定期检查,做好记录,每月向辖区派出所和综治办上报情况(责任部门:综治中心、派出所、各村)4.对其他重点人员的管控方面。各村要发挥村干部监督作用,凡居住在本村范围内的群众,扬言报复社会、家庭关系紧张、离婚独居和酒后闹事、状态异常、行为失控等重点人员,要纳入监控视线,及时发现问题,提前做好预警,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恶化。建立每月跟踪回访制度,掌握思想动态,适时调整管控措施。(责任部门:综治中心、派出所、各村)

   (五)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管控。一是强化对公共复杂场所、酒吧、网吧、出租房屋等命案多发地点或部位的监管力度,明确业主治安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遇事有人劝阻、有人报案、有人处置。二是加强对街面、公共复杂场所、学校、卫生院及周边偏僻路段、村居主要出入口等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布点,实现重点部位全覆盖。三是要坚持巡警、治安民警、各村治安巡防队、义务巡防队员“四位一体”巡防模式,加强对易发案地区、场所和夜间的治安巡逻和安全巡查,每月开展清查活动,收缴管制刀具等危害社会治安的危险凶器和物品。对旅店、酒吧、洗浴、棋牌社等场所进行反复排查,开展专项打击黄、赌、毒等容易诱发刑事犯罪的违法活动。四是建立健全刑事案件受害人救助制度,开辟受害人救治“绿色通道”第一时间予以抢救,减少因伤致死命案。五是要大力推广和运用“微信巡防”,民警将村、社区、重点地区巡防情况在微信中得以信息分享,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掌握周围动态情况。(责任部门:派出所、各村)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充分运用电视、网络、微博、做信等现代传媒手段开展法制宣传,推动“七五”普法进程,切实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工作,使群众享受到方便、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帮助群众提高诉讼能力和纠纷解决能力。(责任部门:司法所)

   (七)加强命案攻坚和情报研判。一是强化命案攻坚。加强快速反应能力,提高侦破命案战斗力,切实做到到达现场快、勘查快、抓捕快,把握案发初期的破案黄金期,在最短时间内破案,确保命案发生一起破一起,有效震慑犯罪。同时,结合矛盾纠纷引发命案较多的现实,做好防控应对,减少发案。二是加强情报研判。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实战引领,针对案件高发区域、时段和重点人群,及时制定打、防、控方案,加强巡逻防范和打击处理举措,并跟踪问效。通过研判推进侦查方式方法转型,实现“更多地破小案”的目标。(责任部门:派出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命案防控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要全力投入,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整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经得起上级部门的明察暗访和复查验收。

   (二)加强督导检查。乡政府将会对各村、各部门的命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进行督查和暗访,对整治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要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狠抓落实。各村各单位要坚持从细、小抓起,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各村、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迅速安排部署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明确任务,细化分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综治考评。

   (三)责任务实。一旦出现对工作不担当、措施不到位、排查化解不落实现象,凡在专项行动期间有因工作失职导致恶性“民转刑”案件发生的,经发现,乡党委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第8篇: 创城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X委办〔X〕8号)、《关于印发<X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委办发[X]34号)等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

  2、推进“四个平台”及可视化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建设,理顺社会治理组织指挥体系;

  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二、工作措施

  (一)建设组织架构

  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65个网格。

  (二)建成指挥体系

  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三)强化一线排查

  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运行规范

  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增强执法协调

  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六)落实专项考评

  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第9篇: 创城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关于“防范脱贫人口返贫、防止边缘人口致贫”的要求,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意见〉的通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防范返贫致贫确保稳定脱贫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对全县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边缘农户、脱贫不稳定户、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以下简称“四类户”),及时摸排掌握,强化监测管理和救助帮扶。通过在思想上扶志、能力上扶智、发展上扶技,提高“四类户”的内生发展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稳定脱贫标准,确保全面完成我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落一户、不少一人。

  二、具体措施

  (一)医疗救助。对“四类户”当年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过大的,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可享受医疗救助政策。(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二)临时救助。对因特殊原因造成阶段性困难的,每年给予一定数额临时救助金补助,临时救助金由民政部门审核并打卡发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三)饮用水安全。保障困难群众的饮用水安全,优先安排并享受贫困户同等政策。(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四)教育资助。“四类户”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纳入教育资助,在我县义务教育学校上学实行“两免一补”。在我县公办幼儿园上学除每学期享受国助外还享受每学期500元园内资助;在我县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就读的(在籍在校),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和校内资助。(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五)住房保障。对“四类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摸排鉴定,把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纳入住房安全保障补助对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六)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特色种养业条件的贫困边缘农户、脱贫不稳定户和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鼓励支持发展特色种养业到户项目,对达标户给予贫困户同等补助(资金由财政支付);安排专家组及产业指导员对发展的到户项目进行技术帮扶、指导。(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七)就业扶持。对具备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边缘农户、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加强技能培训,帮助提供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八)社保兜底救助。贫困边缘农户家庭中重度残疾人纳入精神残疾人药费补贴、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范围。将符合条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农户、脱贫不稳定户和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九)开发公益性岗位。利用“金钥匙”工程平台,积极鼓励贫困边缘农户、脱贫不稳定户、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主动参与,享受贫困户同等政策。(责任单位:团县委、县人社局)

  (十)“两癌”救助。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贫困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责任单位:县妇联)

  (十一)实施99光明救助基金。免费救治因白内障而丧失劳动能力困难人口。(责任单位:县红十字会)

  (十二)社会帮扶。设立“健康•助学”爱心基金,针对困难群体实行个性化帮扶。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红十字会、各镇)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防范返贫致贫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把防范返贫致贫问题摆到脱贫攻坚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实现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有效防范返贫致贫现象。

  (二)积极对接,加强帮扶。对未脱贫户实行四级包保制度,市、县、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村两委负责人结对包保;边缘户实行三级包保制度,由县级包村联系单位的科级干部、分工到村的镇班子负责人和村两委负责人进行结对包保;脱贫不稳定户原有帮扶责任人不变,持续进行帮扶包保;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由村两委负责人进行结对包保。

  (三)强化考核,推进工作。各帮扶单位督促本单位帮扶责任人加强走访帮扶工作,对家庭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将相关信息及时报至镇、村;各镇党委对“四类户”享受的帮扶措施认定负总责,各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负直接责任。县直有关部门在实施精准帮扶和政策支持过程中不积极配合支持的,追究县直相关部门责任,并计入年度考核分值。

  本实施方案由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10篇: 创城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部分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一)实施区域。2020年底前,在以下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1.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2.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包括:河北省邯郸市、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铜陵市、江西省宜春市、山东省泰安市、湖北省宜昌市、四川省广元市、四川省德阳市、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陕西省咸阳市。

  3.鼓励各省(区)结合实际,选择本地区具备条件的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各地新城新区应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主体范围。上述区域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三)强制分类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尚无终端处置设施的城市,应尽快建设完善。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三、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城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前述对有关单位和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应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完善地方性法规,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本方案发布前已制定地方性法规、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提出强制要求的,从其规定。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居民社区设置专门设施对“湿垃圾”就地处理,或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二)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三)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已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的城市,要在稳定运营的基础上推动区域全覆盖。尚未建成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城市,可暂不要求居民对厨余“湿垃圾”单独分类。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四)探索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安全化、清洁化、集约化、高效化配置相关设施,促进基地内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

  五、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卫生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园林城市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创建活动中,逐步将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列为考核指标;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工负责推进相关工作;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予以处罚。

  (二)健全法律法规。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法律制度,推动相关城市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

  (三)完善支持政策。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发挥中央基建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地方财政应对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的建设运行予以支持。

  (四)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五)动员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第11篇: 创城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如何充分发挥镇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中主力军作用显得尤为重要。本年度为了将此项工作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本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明确六个目标

  围绕和-谐建设新农村,努力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六方面具体目标:在构建和完善大调解工作网络上见新成效;在建立健全和规范大调解工作制度上见成效;在建立和健全大调解联动机制上见新成效;在创新调解的方式、方法和保障见新成效;在不断拓展大调解工作领域上见成效;在提高调解队伍素质上见新成效。牢牢抓住综治中心工作平台,把人民调解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新成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完善工作机制

  完善基层网络,年初开始全面摸底后,目前全镇已建立各类调委会共19个,调解工作人员共290人。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级调处、重大事件预警、特别防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反愧考核考评以及监督等机制,在上报区司法局的同时,也及时通报区政法委、信访局,真正把人民调解工作的功能作用发挥出来。

  三、加强业务培训

  今年我镇安排对所辖农村社区的调解人员和负责人进行为期三天的`业务培训,通过业务素质的提高极大地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在基层的权威性,也使人民调解工作获得基层干部群众的认同。

  四、总结推广经验建立情况分析反馈机制,分析民事纠纷出现的新情况、人民调解出现的新问题、排查调处遇到的新困难,及时研究措施,加强人民调解实际工作的指导,在工作中总结经验,用经验指导工作,用经验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发展。

第12篇: 创城工作实施方案

  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工作成效,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委办发〔201*〕17号)及《**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公节能办〔20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任成员,推进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包括制定方案、配置设施、监督检查、宣传指导等。

  二、分类及投放要求

  (一)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电池(蓄电池、纽扣电池等)。废旧灯管灯泡,过期药品、过期日用化妆品及包装物,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及包装物,废弃水银温度计、血压计,废打印机墨盒、硒鼓等。

  2.投放收运。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置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的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切实将有害垃圾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并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餐厨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剩菜剩饭与西餐糕点等食物残余、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水果残余、果壳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

  2.投放运输。设置专门的容器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做到“日产日清”。

  (三)可回收物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

  (1)主要品种。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2)投放收运。严格废弃电器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并符合规定和要求。

  2.其它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他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金属(铁、铜、铝等制品)、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啤酒瓶及其他玻璃制品)、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可乐罐、塑料饮料瓶等)等。

  (2)投放收运。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数量,设置专门容器或临时储存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标识明显。要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构建集中管理、规范高效的废旧商品回收网络,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涉密的废旧资料,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

  (四)其他垃圾

  1.主要品种。除去以上三种垃圾之外的所有垃圾,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质品(纸杯、照片、复写纸、压敏纸、收据用纸、明信片、相册、卫生纸、尿片等),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不可回收的纺织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贝壳、烟头、灰土等。

  2.投放收运。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按照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配置分类垃圾桶(篓),引导干部职工形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习惯。

  三、实施步骤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局机关实际情况,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局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议,提出实施方案,落实任务要求,并组织观看《**县生活垃圾分类指导视频》。

  3.开展宣传活动。完善局机关及各下属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摆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展板,营造浓厚氛围。

  4.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5.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四、设施配置

  1.楼层内:每层楼各设置一个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双拼垃圾桶和易腐垃圾桶。

  2.大院内: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可回收物垃圾桶、其他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和厨余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双拼垃圾桶。

第13篇: 创城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范我县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和社会稳定,推动金融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堵塞风险漏洞,健全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我县地方金融机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我县地方金融业稳健运行、科学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排查,掌握全县金融风险真实情况和金融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情况;增强风险防控意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完善地方金融机构法人治理机构,实现“产权明晰、资本充足,管理科学、内控严密,运营安全、风险可控”的目标;建立健全地方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和处置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促进地方金融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三、排查范围

  风险排查的对象为全县地方金融机构和民间融资组织。其中,银行业排查的对象主要是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及财务公司。民间金融组织是指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且在辖区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咨询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财产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

  四、排查内容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排查内容

  重点检查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完善,管理层和高管人员内部控制能力是否具备;内控机制是否健全,各项基础性、系统性建设是否存在缺陷;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到位;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是否依法合规等。

  (二)民间融资风险排查内容

  重点检查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各类投资咨询担保公司等是否存在非法集资、高利贷、非法经营、偷逃税款、暴力追债等严重危害公共利益与金融安全的不法行为。

  1、市场主体资格问题。机构方面,是否持证执业;所持证照是否齐全、有效(许可是否过期);实际经营状况与登记注册事项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违规违法行为。执业人员方面,是否持证执业、挂牌上岗;人员数量是否符合中介机构开办要求;身份是否符合规定;党政领导干部、现职公务员、依法授权行使管理职能的人员是否在中介机构“兼、挂、靠”领取报酬的问题。

  2、经营行为规范问题。是否有超范围提供中介服务行为;是否有超范围提供中介服务行为;是否存在虚假出资、违规注资、抽逃资本金行为;是否存在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违法放贷、恶性竞争行为;是否存在发布虚假广告、提供虚假信息,是否存在低于成本价服务,诋毁竞争对手、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存在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或者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频次、超越时限收费等问题;保证金缴存是否符合监管比例,是否超限额提供担保;是否存在做假帐、逃税漏税、暴力追债等违法问题。

  3、行政监管问题。登记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措施是否到位,有无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问题。行业主管部门是否依法监督投资担保公司在营业场所公示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执业人员资格证书,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部门投诉电话等内容;是否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执业行为规范;是否建立业务台帐和中介业务档案。

  五、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

  县政府成立县地方金融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具体负责整个风险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县行业监管、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对本行业风险排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县金融办:在发挥好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的同时,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排查工作的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

  人民银行支行:负责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排查工作,给予政策指导,技术支持。监测担保机构大额以及可疑资金交易活动,会同公安部门联合打击洗钱活动;督促担保公司保证金账户资金足额到位,对担保公司偿债能力进行定期分析评估;对超额担保行为进行预警、整治、受理、移交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银监局办事处:牵头负责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排查工作;负责对县内投资、咨询公司、理财公司涉嫌非法融资等非法活动进行调查;对担保公司相关违法违规活动进行立项调查,依法实施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对已认定的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予以取缔;严禁银行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活动,严防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领域;受理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商务局:对典当机构与担保公司的非法交易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实施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工商局:对投资、担保公司等从事超范围经营、违法宣传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实施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会同其他部门对资金融通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调查;受理社会公众投诉举报;为各成员单位查处担保机构业务提供相关工商登记资料;配合各成员单位查处未经许可经营的担保行为;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公安局:对发现涉嫌非法经营的担保机构,组织开展立案侦查工作;对违法经营数额巨大、可能引发群体性挤提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担保机构,按照法律程序对其主要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采取强制措施;严厉打击担保公司在催收账款中的非法行为,会同银监办打击担保公司非法从事金融活动,联合人民银行打击洗钱犯罪行为;会同县文广新局剖析担保机构违规经营典型案件,通过媒体开展警示教育,正确引导公众投资行为;受理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相应职责。

  六、方法步骤

  这次排查采取自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县领导小组召集全体成员会,安排部署清理整顿工作。县政府制定并印发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公布举报电话、邮箱,接受群众投诉;成员单位明确人员及职责,制定所属投资担保公司具体整顿方案;金融办组织做好调查摸底、建档造册;宣传部、金融办编印宣传提纲,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对清理整顿法律法规、工作要求、工作进展的宣传报道,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县领导小组责成全县所有投资担保机构及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各法人机构对照排查内容和标准,进行拉网式风险自查,全面查找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自查活动结束后,形成具体的自查整改报告;金融办对各公司自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分类进行汇总统计,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提交领导小组。本次风险排查工作结束前,县工商局不得受理新设投资咨询类公司及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注册申请,工商、质监部门不得对原有投资担保咨询中介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年审手续。

  (三)现场检查阶段。根据自查情况和掌握的线索,由金融办牵头,组织工商、地税、公安、审计、人民银行、银监办等部门对非银行业金融中介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现场检查,通过调阅担保合同、抵押合同、纳税凭证、传票、对账单、账户余额表、资金往来明细账等资料,对各类公司经营合法合规性作出判断,统计出违规业务规模,留存相关证据。检查结束后,由检查组形成检查报告、事实确认书和处理意见,待县领导小组商定后作出具体的处理决定。

  (四)整改提高阶段。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逐一限期整改,堵塞风险漏洞,消除风险隐患。与此同时,对排查发现的一些共性、根本性的问题,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体制、机制和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从源头和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风险事件的发生。

  (五)建章立制阶段。根据排查中暴露出的倾向性问题,县金融办负责组织起草《县投资担保咨询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县地方金融风险处置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颁布实施。由金融办组织指导,成立县投资担保咨询行业协会,行业协会负责制订本行业职业准则、执业规则、自律规范、奖惩规则以及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细则在内的行为规范,负责编写《县投资担保咨询机构规章制度汇编》,依法相互监督,为中介机构规范经营提供统一、规范的业务指导。

第14篇: 创城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二、实施范围、课后托管时间及实施步骤
  (一)实施范围
  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三、托管服务师资力量、课程内容、管理形式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四、托管经费来源、使用、管理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五、托管服务程序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15篇: 创城工作实施方案

  一、设立名班主任工作室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落实新一轮高中课程改革与高考改革理念,落实揭西县委陈群锋书记在全县教育工作大会上提出关于揭西县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目标,对接《揭阳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培养具有卓越班级管理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名班主任,设立河中名班主任工作室。
  二、设立名班主任工作室的目标
  我校地处粤东山区,有着近百年的光辉历史,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新时代,继往开来,为了更好的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组建揭西县河婆中学名班主任工作室。
  设立名班主任工作室目标: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宗旨,坚持以课题研究为指引,依托工作室成员的集体智慧,开展系列德育科研、培训活动,在自我发展的同时,通过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带动我校班主任群体的共同成长,逐步培养出一批高素质、有特色的品牌班主任团队,为推动我校班主任理论深入研究,提高班主任工作实效发挥积极的作用。
  名班主任工作室所有工作目的:促进学校班主任的专业化成长;促进学校发展和学生的成长;最终是为了学生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德育应该树立的核心理念。
  三、名班主任工作室主要职责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室主持要在师德师风方面率先垂范,通过言传身教带动成员、学员提升道德修养和学识水平,增强担任班主任的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二)加强培训与指导工作。工作室承担对全校骨干班主任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并按揭阳市教育局和揭西县教育局的要求参与班主任校本培训,成为学校骨干班主任成长的摇篮。
  (三)制定班主任专业成长规划。工作室主持负责指导成员、学员制定班主任专业成长规划,通过班主任工作研讨、班会课备课与观摩、教育案例研讨、课题研究及讲座等形式,引导成员、学员的专业提升。
  (四)开展德育课题研究。在规定周期内,努力完成德育课题研究,有较高质量的研究报告、专业论文等成果呈现。
  (五)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通过工作室成员、学员示范性班会课、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班主任工作论坛等形式,促进我校班主任队伍的专业成长。
  (六)开展学生生涯教育规划研究。通过工作室生涯教育规划研究工作,发挥成员、学员在我校学生生涯教育规划行动中起到引领指导作用,加强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培养研究,为学生终身学习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四、申请加入工作室成员与条件
  成员(初定10人):本校热爱关心学生,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工作智慧的育人能手,善于学习和运用现代化教育科学理论,研究育人工作的学习型、研究型教师,班主任工作业绩显著,是学校优秀班主任,具有丰富的班级管理工作经验的班主任。班主任自荐和学校推荐确定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
  学员(初定10人):本校年轻的班主任,具有热爱关心学生,热爱班主任工作,能够积极主动参与班主任工作,有较高的班主任工作热情,对班主任工作的发展有颗专注研究的爱心。原则上新参加工作的班主任都要参与名班主任工作室跟班学习,具体名单由学校确定,计划新班主任分期参与工作室活动。
  五、工作室运行措施
  (一)学习研修,加快成员、学员专业成长速度
  先进的理论是班主任工作和德育科研的先导,因此,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始终是工作室工作的重点。工作室将致力于中小学德育理论与实践的探讨和研究,带领青年优秀班主任努力探索既符合民族文化传承的需要又契合时代发展需求的德育模式,在知行合一的德育理念下开展行之有效的德育活动。
  1、制定工作室成员、学员理论学习,促进专业成长目标。
  成员、学员要制定两年自我发展规划和每年发展计划,努力学习专业理论,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教育能力。每个成员、学员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有价值、有水平的德育(心理健康)科研论文或案例。工作室搭建研讨平台,成员、学员积极参与学校德育公开课,并主动参加各级德育评比,努力开发德育课程资源。通过工作室确定的课题研究参与或自我申报立项,逐渐形成独立开展课题研究的科研能力。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校际交流、德育会议、学科培训和经验交流等教育科研活动,在教育教学、德育管理、心理健康等方面成为本校教研教改的带头人,有效发挥名班主任工作室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
  2、工作室成员、学员班主任专业发展规划。
  (1)采用导师培养制度。工作室主持人应结合工作室成员的自我发展计划,为成员、学员制定专业发展规划,促使每位成员、学员尽快提高教育教学、班级管理、教育科研能力,推动成员、学员的专业成长。
  (2)德育专家引领。邀请资深德育专家为工作室的导师,对成员、学员进行德育理论辅导,以提升专业引领水平,切实提高成员、学员的班主任专业能力。要求工作室成员、学员系统学习德育、班级管理的前沿理论与课程改革理论,要求做好读书笔记并定期在工作室网络平台发表读后感言,交流心得体会,以同事互助的方式实现成员的共同成长。
  (3)组织形式多样的工作室活动。定期组织各项教育教学研讨活动,如交流会、专题讲座、班主任论坛等。并要求成员、学员积极参加工作室确定的科研课题。主持人定期跟踪课题实施进度,检查阶段性成果,汇编成员、学员的课题研究成果。
  (4)承担各级德育、心理健康、班级管理的培训,让成员、学员走近名师,走出自我区域,走向全县乃至全市,真正实现资源共享。
  (二)开展德育课题研究
  在德育专家导师的指导下,以工作室成员、学员的智慧为依托,结合河婆中学德育工作实际,对中小学德育进行专题研究,以德育、班级管理实践过程中发现的现实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以促进德育、班主任队伍建设为根本目标,确定课题研究的方向,撰写课题报告,实施课题方案,并注重课题的过程管理,材料整理及成果呈现及推广。
  (三)成果辐射引领,助推成员、学员成长
  通过名班主任工作室的辐射源的示范引领,进一步提升班主任工作室成员、学员的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班级管理水平,提高育人艺术性和实效性,切实推动学校班主任队伍的专业化发展。以揭阳市教育局、揭西县教育局网站或工作室博客等网络平台为主要依托,通过网络传播和在线互动,定期开展在线沟通、专题研讨,充分利用工作室微信群为班主任搭建定期交流的固定平台,将研讨会、专题讲座、现场指导等向外辐射、示范,传播先进教育理念、管理方法以及国内外最新的研究动态与成果,引领德育、心理健康等课程的改革发展。
  六、工作室管理制度
  (一)工作室主持的职责
  1、工作室主持人为工作室责任人,负责制订《名班主任工作室管理制度》,协助学校对工作室成员、学员进行评价考核。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要在师德师风方面率先垂范,通过言传身教带动成员、学员提升道德修养和学识水平,增强担任班主任的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3、承担学校骨干班主任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并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参与本地区班主任培训工作和校本培训工作,成为骨干班主任成长的引领者。
  4、负责指导成员、学员制定班主任专业成长计划,通过班主任工作研讨、班会课备课与观摩研讨、教育案例研讨、课题研究等形式,引导成员、学员的专业提升。
  5、开展班主任工作课题研究。在一定的周期内,完成课题研究,有较高质量的研究报告、专业论文。
  6、发挥名班主任的示范和辐射作用,通过示范性班会课、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班主任工作论坛等形式,促进学校班主任队伍的专业成长。
  (7)创建名班主任工作室博客,微信公众号,开设相关栏目内容,开展远程教育交流研讨。
  (二)工作室成员、学员职责
  1、协助工作室主持人确定工作室每个周期的教育专题研究项目,并作为德育课题的主要参与者积极参与课题研究。
  2、每位工作室成员均为学员导师,每周期负责指导一名学员开展各项工作,在学员个人专业化发展中起引领作用,并适时做好学员各项工作的指导情况及评语等。
  3、协助主持人制订工作室学员培养考核方案,包括个培养(成长)目标、培训形式、研究形式、培训考核等,使工作室所有学员在一个周期内都能达到培养(成长)目标。
  4、尊重工作室主持人及工作室其他成员,服从有关工作安排,及时完成各项研究任务,协助工作室主持人开展各项活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方案,使工作室能高效运行。
  5、工作室成员、学员必须发挥个人的专长,为学校培养年轻班主任,提高班主任的整体水平,为学校优秀班主任德育能力建设作出努力。
  (三)工作室工作制度
  1、工作室例会制度
  工作室每学期召开一次计划会,讨论本学期工作室计划,确定成员、学员的阶段工作目标、工作室的教育科研课题及专题讲座等内容。
  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点。
  每学期召开一次总结会,总结经验成果,梳理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
  2、工作室考核制度
  工作室成员考核主要看带教培训情况;每个周期在县级以上刊物至少发表教育论文1篇;参与完成工作室的德育课题。成员工作业绩可作为评选优先的依据。
  学员考核内容主要从思想品德、工作态度、理论水平、管理能力、教育水平、研究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主要有:查看原始资料、听取汇报、听取学员和学生的评价、听取学校的评价、深入班级听班会课等现场观摩。
  工作室成员、学员每学年至少开1节校级公开课;每学年至少撰写1篇教育叙事,分析、研究1个学生个案,参与完成工作室的德育课题。
  考核合格被授予“名班主任”荣誉称号的学员今后要在学校发挥名班主任的示范和辐射作用,通过示范性班会课、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班主任工作论坛等形式,促进当地班主任队伍的专业成长。
  3、工作室的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工作室档案制度,并由工作室兼管。
  工作室成员、学员的计划、培训心得体会,听课、评课记录,公开课资料,案例、教育叙事等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存档,为成员、学员个人的成长和工作室的发展提供依据。
  4、经费保障
  工作室的建立以及建立后开展各项工作,包括工作室的教育研究、学术研讨与交流、图书资料购置,都需要一定的经费,需要学校支持,以保障工作室的正常运转。
  七、筹建工作室准备工作
  (一)创建必要的办公设备:工作室的办公地点、工作室的办公设备;
  (二)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墙壁标语、书法横幅等;
  (三)制定相关制度张贴在工作室墙壁上:《工作室目标及主要职责》、《工作室管理制度》、《工作室两年规划方案2020—2022》、《工作室人员信息档案》等;
  八、工作室研究周期(2020年1月—2022年1月)
  (一)筹建时间:2019年11月11日—11月30日;
  主要是根据我校实际情况,设立名班主任工作室:通过制定挑选成员的条件申报表,让全校班主任自主申报,或者学校推荐选出工作室人员构成,初步组建名班主任工作室。
  (二)启动时间:2019年12月——2020年1月
  1、根据班主任工作室工作计划安排,争取在2019年12月进行“名班主任工作室”挂牌仪式,正式启动揭西县河婆中学名班主任工作室研究工作;
  2、工作室挂牌开班以后,进行第一次集训,要求每个成员和学员依据自身实际,确定主攻方向,制定具体有效的研修计划,建立专业成长档案袋。
  3、同时让每位工作室成员了解相关课题的研究现状,深入分析研究关键问题,制定具体可行的措施,讨论工作室课题研究方向,提出工作室研究课题;
  (三)实施阶段(2020年2月—2021年10月)
  1、在专家指导下,深入学校班级课堂,走近学生,一起共同实践,研究班级管理、班级文化建设等德育问题。
  2、组织成员和学员进行校本教研、课堂实例研讨,学生团队辅导、学生个案研究,开展学术研究,指导学员撰写教育叙事、德育论文与案例,编写有价值的教育管理书籍。
  3、根据工作室计划,每学期进行一次集训,每次集训安排一个成员或者学员进行主题班会或者进行班主任成长专题讲座,提高成员、学员实践与理论研究水平。
  4、定期开展交流会,展示阶段性的学习、实践的体验与收获。
  (四)总结阶段(2021年11月—2021年12月)
  1、组织学员汇报、交流、展示学习成果与收获。
  2、总结研修工作的绩效,评估工作室成员实绩,验收工作室成果。
  3、预期科研成果:课题研究成果、校本德育研究教材、成员德育论文集等;
  九、揭西县河婆中学名班主任工作室领导机构(略)

创城工作实施方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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