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23年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范文三篇

2024-01-29   来源: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也是我们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乡镇2023年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范文三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 乡镇2023年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

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木城镇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县委政府要求,2月1日组织村干部、第一书记、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夹江县扫黑除恶专项运动部署视频会议”,庚即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2月5日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区)四职干部、第一书记召开“木城镇扫黑除恶部署会”,对全镇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在部署、在落实,各村于2月9日前召开了党员、代表、社干部会议将会议精神及本村社区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向全镇每户群众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夹江人民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的宣传资料共8000余份,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15幅,设置LED宣传屏一个,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木城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周四上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2000字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_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_市_区司法局、普法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扣区情实际,以“法治六进”、“村居法律顾问”等工作为依托,深入基层、村居向辖区群众广泛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知识,突出重点开展扫黑除恶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助推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地深入有效开展。

一、高度重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高度重视扫法治宣传教育对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根据中央、省、市、区等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承担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宣传工作责任,认真制定和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治宣传工作清单、任务清单和档案清单,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专题、有活动。同时,积极整合辖区法律服务资源,协调指导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积极联系包挂街道、村居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和咨询活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广泛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

一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从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广泛宣传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意义,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推动宪法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区有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重要会议精神,大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各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引导辖区群众正确了解宣传扫黑除恶工作方式方法及积极影响,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觉悟和认识的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三是坚持宣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结合,坚持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弘扬社会正气,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三、把握主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活动

一是积极联合公安_分局、_刑警大队、辖区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单位共同在辖区广场、车站等人流较为密集的地区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为参与群众全面普及有关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针对的重点对像、领域、案件、行业及政策法规与法律知识,并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辖区群众正确认识什么是黑恶势力、黑恶势力的危害性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远影响和意义。二是创新思路结合各街道党员活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动员会,组织、号召社区老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向街坊邻里散发宣传材料??,集中座谈讨论等形式,积极宣传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引导辖区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的斗争意识。三是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深入农村、基层结合不同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全面开展法律服务的基础上,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开设法治讲座,邀请专业律师突出主题,深入浅出地以相关典型案例宣讲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及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有侧重地为村民群众讲解在遭遇黑恶势力威胁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鼓励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主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法治环境,吸引了大量群众的热情参与。

 四、强化亮点,全力营造浓厚法治环境氛围

借助各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开动宣传车、发放宣传知识资料、开展专题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普法主题公园、法制宣传街、民法主题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载体作用,及时完善、更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内容,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同时,积极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和普法网站、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等新媒体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最大程度拓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目前,法治_普法网站及_法治_微信公众号均设立扫黑除恶专栏,并紧扣全区工作重点及时推送涉及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知识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更新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信息30余篇;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工作向各相关单位报送稿件20余篇,区手机报采用相关信息6篇,省级普法网站采用17篇;集中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及各类法律服务活动130余场;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有力宣传,在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的同时,也切实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第2篇: 乡镇2023年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县委批转的县人大常委会20-年度监督工作要点,县人大常委会由联系的副主任牵头召开筹备会议,周功会主任亲自参与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对我县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成功办理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对群众反响强烈、深恶痛绝的黑恶犯罪掀起了凌厉攻势,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3月底,全县打掉涉恶犯罪组织7个,破获涉黑涉恶案件5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6人。

(一)积极造势,营造浓厚氛围。县政府及公安机关先后印制通告2万份、宣传单2万份、宣传日历2000份,在农贸市场、车站、大型广场、小区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区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横幅、发放扫黑除恶联系卡。通过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扫黑除恶相关文章30余篇,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二)掘根彻查,依法持续严打。县公安机关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重拳出击,主动作为。一是深入彻查线索。把线索核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突破口。截止3月底,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上级批转、自行摸排的178条线索,按照“一线一卷”进行归档,始终坚持把一般性线索当案件侦办,把重点线索当大案经营,一查到底,做到条条有落实。二是依法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按照“主动进攻、除恶务尽”的原则,深挖犯罪,整合刑侦、技侦、网安、特警、情报等相关警种力量、资源,打掉恶势力团伙2个、恶势力集团5个,破获市公安局挂牌督办案件4件,起诉涉恶犯罪人员96人,收缴射钉枪1把、管制刀具14把、钢管10根,扣押现金80余万元。三是依法强化治安管控。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思路,对黑恶势力易于染指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入手,全面加强常态化巡查防控和区域性清查整治,及时铲除黑恶滋生温床。截至3月底查破各类刑事治安案件10起27人;查处交通违法200余起,酒驾违法行为4起,无证驾驶3起,有力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三)完善机制,提高打击实效。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方针,科学整合资源,积极借力协作,凝聚最强斗争合力。一是成立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在全县公安机关抽调24名业务骨干专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二是健全法治保障机制。在侦查办案中,主动与检、法部门沟通,努力确保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建立纪监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与纪委监委线索双向移动和双向核查反馈机制,及时将发现的“保护伞”通报县纪委监委,将扫黑除恶、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扫黑除恶斗争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工作认识还有待加强。虽然县政府及其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但在具体工作中有的基层部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

(二)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宣传方式较为传统,宣传发动还不够深入、不够充分,没有形成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的状态,群众正确积极参与不够。

(三)线索摸排还有待提高。线索摸排目前主要来源于公安部门,渠道比较单一。村、社区的线索摸排不够到位。

(四)单位协作有待加强。部分行业乱象治理还没有完全到位,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间协作配合不够,信息资源共享不够,整体合力有待增强。

三、意见建议

(一)提高“扫黑除恶”的政治站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新时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紧迫性、艰巨性、长期性,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广泛宣传,充分调动群众主动性,形成全民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局面。

(二)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排查。要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深入发动人民群众,拓展收集涉黑涉恶线索渠道,提高深度扫黑除恶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及时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扫黑除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等人员的相关保护制度。

(三)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的作用,以问题为导向,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以重点案件侦办、突出问题整治为抓手,依法实行精准打击、深度打击、延伸打击,努力让人民群众安全感倍增,确保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 

(四)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县法院、检察、公安、司法以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围绕扫黑除恶治乱,切实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实施“稳、准、狠”打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第3篇: 乡镇2023年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民政局党组思想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其中,现将前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工作在民政局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和落地生根,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彭金强为组长,副局长刘铁林为第一副组长,副局长林海武、贺仁斌,社会救助局局长谢钧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二、大造声势,营造氛围

1、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会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分析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形势,并制定出有针对性地工作措施,确保了每个干部职工都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

2、为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氛围,我局在办公楼醒目位置悬挂了“扫黑除恶,净化环境,共建平安”的横幅,并利用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出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动态和宣传口号。

三、尽责履职,狠抓落实

1、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江西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线索件件有登记确保不出现泄露、私存、扣压、隐藏或遗失线索等现象。

2、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江西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及时移送本级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确保线索“快速移送、快速反馈”确保不发生拖延、推诿、敷衍等行为。

下一步,对摸排中发现的涉及相关部门、行业、领域监管问题和漏洞,及时通报本地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铲除扫黑除恶势力在行业、领域的滋生土壤。查找缺漏,加强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乡镇2023年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范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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